由于目前建筑機械租賃市場不完整,各方面法規不齊全,導致雙方爭議日益增加,成都塔吊出租中(zhong)存在的主要問題如下:
1.租賃(lin)前雙方調研深度不夠(gou),從而(er)造成決策(ce)失誤。
如事前認為租賃設備比較合算(suan),而實際施工(gong)中由于某些原(yuan)因(yin)致使租賃時間延長(chang)或(huo)工(gong)作量增加,導致租賃費用大增;
由于對施工(gong)機械性能(neng)不了(le)解,從而(er)使(shi)租賃設備形成大馬拉小車(che)而(er)增加了(le)費用。
2.目前尚無設備租賃(lin)標(biao)準化(hua)格式合同(tong)文本,造成租賃(lin)合同(tong)不嚴密,履(lv)行(xing)中發生糾紛。
雙方在簽(qian)訂(ding)合同(tong)時(shi),由于對大型機械使用風險意識(shi)不強,合同(tong)缺(que)乏準確性(xing)、嚴密性(xing),對設備返還狀況和完整性(xing)沒有嚴格(ge)的界(jie)定(ding)。
3. 設備操作人員(yuan)隨機而(er)來(lai),但機械日常維修由誰負責(ze)在(zai)合同中未說清(qing)楚,造成設備在(zai)現場管理不善,使(shi)設備租、管、用(yong)脫(tuo)節。
租賃(lin)設備進入(ru)施(shi)工現場后,承租方對設備的使用(yong)管理不善,施(shi)工方案(an)不完善和未制定(ding)租賃(lin)設備現場管理辦法,致(zhi)使設備閑(xian)置,降低(di)使用(yong)效率。
所以在進行成都塔吊租賃時,不僅要選(xuan)擇好租賃(lin)公司,還(huan)不可對合同馬虎(hu)。否則后期出現問(wen)題將是一個很大的麻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