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于目前建筑機械租賃市場不完整,各方面法規不齊全,導致雙方爭議日益增加,成都塔吊出租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如下:
1.租賃前雙方調(diao)研深度不(bu)夠,從而(er)造成決策失誤。
如事前(qian)認為租賃(lin)設備比較合算(suan),而實際施工中(zhong)由于某些原因致使租賃(lin)時間延(yan)長或工作量增加,導(dao)致租賃(lin)費用(yong)大增;
由于對施工機(ji)械性能不(bu)了解,從而使租賃設備形成大馬拉(la)小車而增加了費用。
2.目前尚無設備租(zu)賃(lin)標準化格式合(he)同文本,造(zao)成租(zu)賃(lin)合(he)同不嚴密,履行中發生糾紛。
雙方在(zai)簽訂合(he)(he)同(tong)時,由于對大型機(ji)械(xie)使用風險意識不強,合(he)(he)同(tong)缺(que)乏準(zhun)確性(xing)、嚴(yan)密性(xing),對設備返還狀(zhuang)況和完整性(xing)沒(mei)有(you)嚴(yan)格的界定。
3. 設(she)備操(cao)作(zuo)人(ren)員隨(sui)機而來,但機械日常維修(xiu)由誰(shui)負責在合同中未說清楚,造(zao)成設(she)備在現場管理(li)不善,使設(she)備租(zu)、管、用脫節。
租(zu)賃設備進入施(shi)工現場后,承(cheng)租(zu)方對設備的(de)使(shi)用管理(li)不善(shan),施(shi)工方案不完(wan)善(shan)和(he)未制(zhi)定租(zu)賃設備現場管理(li)辦法,致使(shi)設備閑置,降(jiang)低使(shi)用效(xiao)率。
所以在進行成都塔吊租賃時,不僅要選擇好(hao)租(zu)賃公司,還不可(ke)對合同馬虎。否則后期出(chu)現(xian)問題(ti)將是一個很大的(de)麻煩。